廣州市富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廣州市富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色母粒300噸 、色粉190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並依照有關環保法律法規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複意見 、驗收監測報告等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參與權 、知情權和監督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關於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相關規定 ,現將項目情況進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20天內 ,利害關係人可以通過書麵形式向廣州市富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聽證申請 。
一 、項目基本情況
1 、項目名稱 :廣州市富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色母粒300噸 、色粉190噸建設項目 。
2 、建設地點 :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新橋村泰安路西橫六街2號102 。
3 、建設單位 :廣州市富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4 、驗收監測單位 :廣東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5 、項目概況 :廣州市富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色母粒300噸 、色粉190噸建設項目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新橋村泰安路西橫六街2號102 ,總投資100萬元 ,環保投資20萬元 。占地麵積1200平方米 ,建築麵積為1000平方米 ,主要建築物為1棟1層廠房 ,設有注塑區 、破碎區 、混料區 、色粉區 、擠出區 、倉庫 、辦公室等 。項目勞動定員10人 ,內部不設食宿 ,項目工作為1班製 ,每班8小時 ,年工作日300天 。亦不設備用發電機 、鍋爐和中央空調 。本項目規模為年產色母粒300噸 、色粉190噸 。
主要的生產設備 :混料機4台、擠出切粒生產線3條 、打粉機2台 、高速混合機2台 、破碎機1台 、冷卻塔1台 、注塑機2台 、空壓機1台 、電子秤2台 。
二 、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1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和環保“三同時”製度 。
2 、廠區采用雨汙分流製 。雨水排入附近河湧 。生活汙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後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後 ,排入市政汙水管網 ,匯入前鋒淨水廠深化處理 ,最終排入市橋水道 。項目設1個廢水排放口 。
3 、本項目在破碎 、混料過程產生的粉塵經移動式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後無組織排放 。經處理後顆粒物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汙染物濃度限值 。
本項目稱粉 、調粉 、分粉工序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由15米高排氣筒FQ-01排放 。經處理後顆粒物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業邊界大氣汙染物濃度限值 。
本項目注塑 、擠出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和臭氣經“集氣罩收集+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後由15米高排氣筒FQ-02排放 。經處理後有機廢氣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業邊界大氣汙染物濃度限值 。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值及表1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擴改建標準排放限值 。
4 、選用低噪聲設備 ,合理布設生產車間 ,對噪聲源采取隔聲 、減振等措施 ,定期檢修設備 。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
5 、粉塵渣 、包裝固廢屬於一般工業固廢 ,出售給相關回收單位 ;不合格品破碎後回用於生產 ;員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點分類堆存 ,定期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廢機油 、廢機油桶 、廢活性炭 、廢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屬危險廢物須設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要求的專用貯存場所存放並委托具備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機構處理 。
三 、驗收結論
項目基本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和環保“三同時”管理製度 ,認真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要求落實了相應的汙染防治措施 ;主體工程需要配套的汙染治理設施已經落實和並正常運行 ;汙水檢測結果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的要求 ;粉塵排放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4及表9標準限值 ,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表4及表9標準限值 ,臭氣濃度排放《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 )表1及表2標準限值 ;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限值 ,各汙染物均實現達標排放 。另外 ,項目固體廢物亦按要求管理及處置 :粉塵渣 、包裝固廢屬於一般工業固廢 ,出售給相關回收單位 ;不合格品破碎後回用於生產;員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點分類堆存 ,定期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廢機油 、廢機油桶 、廢活性炭 、廢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屬危險廢物須設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要求的專用貯存場所存放並委托具備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機構處理 。因此 ,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要求 。
四 、公示要求
本項目公示時間為20天 。公示期間 ,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書麵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見 。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要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和聯係電話 ;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要加蓋本單位公章 ,並提供聯係地址和聯係電話 。我司將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 、核實和處理 ,並作為環保驗收依據之一 。
附件 :
1 、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2 、驗收工作組意見
公示單位 :廣州市富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新橋村泰安路西橫六街2號102
郵 編 :511400
聯係電話 :黃先生13711519183
時 間 :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