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廣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廣州廣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音箱外殼12000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並依照有關環保法律法規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複意見 、驗收監測報告等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參與權 、知情權和監督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關於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相關規定 ,現將項目情況進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20天內 ,利害關係人可以通過書麵形式向廣州廣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聽證申請 。
一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 :廣州廣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音箱外殼12000個建設項目 。
2 、建設地點 :廣州市番禺區石基鎮長坦村長沙路尾1號 。
3 、建設單位 :廣州廣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4 、驗收監測單位 :綠色鏈(廣東)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5 、項目概況 :廣州廣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音箱外殼12000個建設項目位於廣州市番禺區石基鎮長坦村長沙路尾1號 ,總投資100萬元 ,環保投資35萬元 。項目所在建築物為1棟單層廠房 ,占地麵積為1200平方米 ,建築麵積為1200平方米 。本項目員工15人 ,內部不設食宿 ,年工作320天 ,每天工作8小時 。本項目不設備用柴油發電機 、鍋爐 。本項目規模為年生產音箱外殼12000個 。
主要的生產設備 :數控開料機2台、推台鋸2台 、鏤銑機1台 、鏤銑床1台 、台鑽1台 、手電鑽1台 、氣動打釘機1台 、電動打磨機5台 、噴槍4把 、拋光機1台 、空壓機1台 、水性漆房(麵積為76平方米 ,高度為2.6米)1間 、油性漆房(麵積為95平方米 ,高度為2.6米)1間等 。
二 、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1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和環保“三同時”製度 。
2 、本項目外排廢水為生活汙水 ,生活汙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後 ,排入市政汙水管網引至前鋒淨水廠集中處理 。項目設置生活汙水排放口1個 。
3 、開料 、機加工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後無組織排放 ;打磨 、漆麵打磨工序產生的粉塵廢氣分別收集後各配一套水噴淋裝置處理後分別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1 、FQ-02排放 ;水性漆噴漆房產生的廢氣經水簾櫃預處理後與拚板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一並經“幹式過濾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3排放 ;油性漆噴漆房產生的廢氣經“水簾櫃+幹式過濾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4排放 。項目設置廢氣排放口4個 。
4 、合理布局 ,選用低噪型設備 ,並采取有效的隔聲 、減振等措施降噪 。
5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廢邊角料及屑渣 、除塵器收集的粉塵 、沉降粉塵 、廢砂紙 、純淨水包裝瓶 、木質沉渣 、廢拋光輪統一收集後交由相關資源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廢毛刷、廢機油及廢機油桶 、廢原料桶 、水簾櫃廢水 、漆麵打磨沉渣 、噴淋廢水 、漆渣及廢過濾棉 、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 ,委托肇慶市新榮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鑫龍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 。
三 、驗收結論
項目基本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和環保“三同時”管理製度 ,認真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要求落實了相應的汙染防治措施 ;主體工程需要配套的汙染治理設施已經落實和並正常運行 ;
1 、廢水汙染物監測結果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
2 、顆粒物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總VOCs 、二甲苯排放滿足廣東省《家具製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中表1排氣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時段排放標準及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臭氣濃度排放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濃度》(GB14554-93)中表2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值及表1惡臭汙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擴改建標準排放限值 ;廠內非甲烷總烴排放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37822-2019)表A.1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
3 、項目東麵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南麵 、西麵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限值要求 。
4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廢邊角料及屑渣 、除塵器收集的粉塵 、沉降粉塵 、廢砂紙 、純淨水包裝瓶 、木質沉渣 、廢拋光輪統一收集後交由相關資源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廢毛刷 、廢機油及廢機油桶 、廢原料桶 、水簾櫃廢水 、漆麵打磨沉渣 、噴淋廢水 、漆渣及廢過濾棉 、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 ,委托肇慶市新榮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鑫龍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 。因此 ,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要求 。
四 、公示要求
本項目公示時間為15天 。公示期間 ,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書麵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見 。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要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和聯係電話 ;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要加蓋本單位公章 ,並提供聯係地址和聯係電話 。我司將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 、核實和處理 ,並作為環保驗收依據之一 。
附件 :
1 、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2 、驗收工作組意見
公示單位 :廣州廣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廣州市番禺區石基鎮長坦村長沙路尾1號
郵 編 :511400
聯係電話 :王顯財13809208253
時 間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