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派通塑料製品有限公司根據《廣州派通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年產塑料製品100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並依照有關環保法律法規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複意見 、驗收監測報告等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參與權 、知情權和監督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關於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相關規定 ,現將項目情況進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利害關係人可以通過書麵形式向廣州派通塑料製品有限公司提出聽證申請 。
一 、項目基本情況
1 、項目名稱 :廣州派通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年產塑料製品100噸建設項目 。
2 、建設地點 :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新橋祥興大街4號七棟101 。
3 、建設單位 :廣州派通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
4 、驗收監測單位 :綠色鏈(廣東)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
5 、項目概況 :廣州派通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年產塑料製品100噸建設項目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新橋祥興大街4號七棟101 ,申報內容為年產塑料製品100噸 。該項目占地麵積480平方米 ,總建築麵積480平方米 ,租用1棟單層廠房進行生產 ;主要設備有混料機2台 、破碎機2台 、注塑機8個 、冷卻塔1台 、空壓機1台 、磨床2台 、鑼床5台等 ;員工15名 ,內部不安排食宿 。
二 、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1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和環保“三同時”製度 。
2 、經監測 ,生活汙水排放口監測結果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生活汙水排放量約為135噸/年 ,不超過135噸/年 。項目排水係統采用雨汙分流 。冷卻水循環使用 ,不外排 。生活汙水排入市政集汙管網 ,送前鋒淨水廠集中處理 。項目設置生活汙水排放口1個 。
3 、經監測 ,臭氣濃度排放滿足《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值及表1新擴改建二級廠界標準 ;苯乙烯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值及表1新擴改建二級廠界標準 ;其他大氣汙染物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表9企業邊界大氣汙染物濃度限值 ;非甲烷總烴排放同時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 。
項目已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37822-2019)的各項控製要求 。項目不使用再生塑料作為原料 ,落實了《禁止使用再生塑料的有關規定》 。破碎粉塵經移動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後於車間內排放 ;注塑廢氣經收集至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後引至15米高排氣筒FQ-01排放 。項目設置廢氣排放口1個 。
項目已加強車間邊界無組織排放廢氣的監控 ,確保車間邊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的廢氣達到相應標準限值的要求 ,當監測超標時對無組織排放廢氣進行收集 、淨化處理 。
4 、經監測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3類區限值 ,即 :晝間≤65分貝 ,夜間≤55分貝 。項目已選用低噪聲設備 ,並合理布設生產車間 ,已對噪聲源采取隔聲 、減振等措施 ,並定期檢修設備 。
5 、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廢包裝袋 、布袋收集粉塵 、沉降粉塵交由相關公司回收處理 ;不合格品經破碎後回用於生產 。廢活性炭 、廢機油桶 、廢機油 、含油廢抹布和手套等屬於危險廢物 ,已設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要求的專用貯存場所存放 ,並委托廣東鑫龍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理 。
三 、驗收結論
項目基本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和環保“三同時”管理製度 ,認真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要求落實了相應的汙染防治措施 ;主體工程需要配套的汙染治理設施已經落實和並正常運行 ;汙水檢測結果達到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的要求 ;臭氣濃度排放滿足《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值及表1新擴改建二級廠界標準 ;苯乙烯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值及表1新擴改建二級廠界標準 ;其他大氣汙染物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表9企業邊界大氣汙染物濃度限值 ;非甲烷總烴排放同時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 ;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限值 ,各汙染物均實現達標排放 。另外 ,項目固體廢物亦按要求管理及處置 :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廢包裝袋 、布袋收集粉塵 、沉降粉塵交由相關公司回收處理 ;不合格品經破碎後回用於生產 。廢活性炭 、廢機油桶 、廢機油 、含油廢抹布和手套等屬於危險廢物 ,已設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要求的專用貯存場所存放並委托肇慶市新榮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處理 。因此 ,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要求 。
四 、公示要求
本項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 ,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書麵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見 。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要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和聯係電話 ;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要加蓋本單位公章 ,並提供聯係地址和聯係電話 。我司將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 、核實和處理 ,並作為環保驗收依據之一 。
附件 :
1 、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2 、驗收工作組意見
公示單位 :廣州派通塑料製品有限公司
地 址 :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新橋祥興大街4號七棟101
郵 編 :511400
聯係電話 :周生13128272174
時 間 :2022年06月26日-2022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