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金銳馬電器配件有限公司根據《廣州市金銳馬電器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塑膠金屬製品300萬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並依照有關環保法律法規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複意見 、驗收監測報告等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參與權 、知情權和監督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關於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相關規定 ,現將項目情況進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20天內 ,利害關係人可以通過書麵形式向廣州市金銳馬電器配件有限公司提出聽證申請 。
一 、項目基本情況
1 、項目名稱 :廣州市金銳馬電器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塑膠金屬製品300萬件建設項目 。
2 、建設地點 :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大龍黃山路7號三棟201 。
3 、建設單位 :廣州市金銳馬電器配件有限公司 。
4 、驗收監測單位 :廣東智行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
5 、項目概況 :廣州市金銳馬電器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塑膠金屬製品300萬件建設項目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大龍黃山路7號三棟201 ,該項目租用1棟三層建築的第2層進行生產 ,占地麵積1000平方米 ,總建築麵積1000平方米 ;本項目工程總投資500萬元 ,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 ,主要從事塑膠金屬製品製造 ,年加工塑膠金屬製品300萬件 。
主要設備有噴漆烘幹線3台 、全自動移印烘幹線1條、燙金機2台 、噴漆房6間 、噴漆水簾櫃6個、螺杆式空壓機及幹燥機2台 、自動噴漆槍6支 、手動噴漆槍6支、烤箱1台等 。員工人數10人 ,內部不安排食宿 。
二 、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1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和環保“三同時”製度 。
2 、洗槍廢水會用於調漆工序 ,不外排 ;噴淋塔 、水簾櫃的用水循環使用 ,定期更換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不外排 。生活汙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後 ,經市政排汙管網排入前鋒淨水廠集中處理 。
3 、噴漆房 、移印車間設置為獨立密閉車間 ,噴漆工序產生的廢氣經收集至“水簾櫃+水噴淋+幹式過濾器+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1)排放 ;噴漆烘幹 、移印 、移印烘幹工序產生的廢氣經收集至“水噴淋+除霧器+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FQ-02)排放 。
4 、合理布局 ,選用低噪型設備 ,並采取有效的隔聲 、減振等措施降噪 。
5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廢包裝材料由專業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廢原料桶、水簾櫃水噴淋廢水 、漆渣 、廢活性炭交由廣州市環境保護技術有限公司回收 。
三 、驗收結論
項目基本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和環保“三同時”管理製度 ,認真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要求落實了相應的汙染防治措施 ;主體工程需要配套的汙染治理設施已經落實和並正常運行 ;
1 、漆霧排放符合廣東省《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噴漆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排放符合廣東省《固定汙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和表3排放限值 ;噴漆烘幹 、移印 、移印烘幹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排放符合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柔性版印刷II時段排放限值及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臭氣濃度排放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1新擴改建二級廠界標準值及表2排氣筒排放標準值 。
2、水汙染物排放符合廣東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
3 、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 。
4 、經考察 ,本項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汙染物控製標準》(GB18597-2001)要求 。
四 、公示要求
本項目公示時間為15天 。公示期間 ,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書麵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見 。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要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和聯係電話 ;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要加蓋本單位公章 ,並提供聯係地址和聯係電話 。我司將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 、核實和處理 ,並作為環保驗收依據之一 。
附件 :
1 、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2 、驗收工作組意見
公示單位 :廣州市金銳馬電器配件有限公司
地 址 :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大龍黃山路7號三棟201
郵 編 :511400
聯係電話 :馬濤13538720789
時 間 :2023年03月19日-2023年04月08日